杨小君教授访谈录
问:杨老师请教您几个问题。第一个:有人说任何一部新法,任何一部约束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产生了之后,都会形成新一轮的对行政权力的刺激,扩张的刺激。像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后,行政权力的扩张就转现在行政许可上了。那现在《行政许可法》制定之后,它会不会形成新的一轮行政权力的扩张或是行政许可自身的变异呢? 答:会,现在已经出现了。目前看到的我了解的信息就是说有相当多的行政机关用什么方法呢,用一种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缩小对行政许可范围的解释。因为我们目前这个行政许可法讲的只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组织的申请审查以后准予从事活动的一种行政行为,后来就开始出现了所谓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因此很多行政机关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吧,想规避行政许可法的比较严格的规范,因为它受不了约束,想逃出来。逃出来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缩小行政许可的范围,说这个不是许可。这种例子已经很多了。比如说像审验制,像年检。年检到底是什么?概念上年检不应当是许可。可我们现在实际上很多行政机关把年检当成许可来做。比如说律师执照。拿到律师资格本身就是一种许可,而拿到以后还要给你来个一年哪两年哪的审验。要是没有去审验呢,比如说我有律师资格,今年我没去----那你就不能再做了,你就不再具有律师资格了,你律师资格就不复存在。这意味着什么呢,把每一次对律师资格的审验,当作一次,二次,若干次,N次的行政许可在用。我们对工程的验收,对项目的验收,对单位也好,对物,或者说设备呀还有单位的分等级管理:比如说重点大学和非重点大学,示范高中和非示范高中,一级实验室,二级实验室,三级实验室,这都干嘛呢,是吧?分成等级以后呢,实际上起的是行政许可的作用。比如说哪一个等级的主体才能够干哪一个等级的活,做哪个等级的事情。这显然是和后面权利义务是相关的。但是由于它这个形式比较怪异,就是说它不是一种典型的表现形式,不是典型的行政行为,因此这些主管的部委一般都把它解释为不是许可。比如我们讲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全国。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使用是财政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财务和外事不属于许可。现在有些部门就扩大解释行政机关的财务。我们拿个简单例子来讲,国家科委科研项目审批,国务院扶贫办对扶贫项目的审批。实际上钱虽然是公款----我们讲的财政----但是用钱的人和这个项目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包括一个个体企业,一个私营企业老板,他也同样可以使用,只要他符合这个条件他就可以用。这实际上是一种外部的关系,但是呢,我们这些主管部门就在解释这些问题,就说这是我们内部的。这样的话就把行政许可的范围尽可能地搞得更窄,来回避行政许可法里面若干限制条款。由于这些限制条款太多,他受不了,怎么办呢,那我就逃出来,说我这个不是。这个现象实际上打《行政许可法》开始清理行政许可开始,在7月1号以前,就已经出现了。还有一种做法就是,由于这次国务院在清理行政许可的时候是让各个部门和地方政府自己先行清理,自己报。当然预先下一个比例,必须要砍掉多少,这也是不得已的一种办法。但这种办法埋下了一个祸根是什么呢?就是报的时候把认为不重要的报上去,重要的一个都不报。这也是《行政许可法》在实行规范行政当中,它的作用在打折扣。所以我看到的,我觉得目前,现阶段,光《行政许可法》实施3个月来,这两个现象都表明有那么一些的地方,有你刚才说的新一轮的规范行政机关的法律出来以后呢,行政机关就引起新的躁动。这种躁动可能是在其他方面把这个行为转换过去,但是现在更有一种直接的方式,就是我说我这个不是。所以他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又必须这样做,他觉得《行政许可法》这个规定他又受不了,他又不想放弃或者说确实现实可能也很难取消,那怎么办呢,那就说我这个不是许可。所以我觉得这对新的行政法律也是一个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