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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9日上午,在西南政法大学第3会议室举行了2003级刑法学(中国刑法史研究方向)博士生龙大轩的博士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宪义教授担任主席,答辩委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杨一凡研究员,我校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忠林教授、高绍先教授,行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代伟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金全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培田教授。答辩在庄严、有序的学术气氛中举行。
龙大轩的博士论文《汉代律章句考论》,从法律解释(即汉律章句)这一新视角对汉律进行系统的挖掘、整理与论析,考出著章句的律家15位,钩沉汉律章句543条。以此为基础,对汉代由“引经断狱”到“引经注律”的法律儒家化过程、对汉律章句学于后世律学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评阅人曾宪义教授认为,该论文“是一篇极具学术价值的法史博士学位论文,论文研究的对象以汉‘律章句’为范围,弥补了学界对汉代法史研究的薄弱之环节,通过对汉律解释体系的探查论证汉代法学史和法律史”,是一篇“具有创造性的有关汉代法律史与法学史研究的力作。”“该文是一篇资料可靠、功底扎实、逻辑严谨、写作规范并具创造性的有关汉代法律史与法学史研究的力作,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是一篇优秀的学位论文。”
评阅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恒研究员(秦汉法律研究专家)认为,“律章句学这门学问对于汉律,甚至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形成与发展有重要作用,作者以此为博士论文题目,很有意义。”“该文较系统、全面阐述了与汉章句学相关的问题。论证了它的学术原则与学术方法,阐述了研究律章句学的意义,并以专门编章分述史料中所见到的律章句,逐条分类考辩,甚详备。”
评阅人杨一凡研究员认为,“论文对汉律章句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及有关资料的整理,对于推动汉律乃至中国古代律学的探讨,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语言流畅,逻辑性强,符合学术规范。从论文研究的深度看,说明作者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功底,具有创新和独立科研究工作能力。这是一篇达到了较高学术水准的优秀博士论文。”
评阅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贵连认为,“全文有论有考,通过考辨,确定两汉律家的具体人数,将律章句进行分类,发前人之未发,这是本文对汉律研究的贡献。作者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阅读广泛,钩沉史料,均见其学术功力。立新、补漏、纠错,持之有故,亦颇有见地。因此,本论文不失为一篇比较优秀的博士论文。”
评阅人辽宁大学法学院刘笃才教授认为,论文“通过将汉代律学重新界定为汉律章句学,有利于对汉代法学史进行深入精细地研究,以此为出发点,作者对汉代律章句的内容进行的考证,填补了我国法律史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通过答辩,该论文得到了答辩委员会的一致肯定并全票通过。
这是我校刑法学专业培养的第一届刑法史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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