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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明:行政法2006年年会综述

作者: 时间:2006-8-2 12:25:54 点击: 责任编辑: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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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7日,夏日炎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在著名的夏都青海省西宁市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法院检察院的著名法官共200多人。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主持开幕式,著名行政法学家姜明安教授、马怀德教授、杨建顺教授、杨海坤教授、方世荣教授、叶必丰教授等参加了会议。我校文正邦教授、王学辉教授、谭宗泽副教授和陆伟明博士生出席了此次年会。

本次年会的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与会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围绕我国近年来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多层次的进行了深入探讨。姜明安教授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注意4个w,即改革的主导者是谁,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改革改些什么,怎么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科学合理。马怀德教授认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非常紧迫,但科学化、法治化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政府职能不到位,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中央地方关系不顺等关键问题。莫于川教授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立法保障方面的创新。文正邦教授从公法的基本矛盾出发,论证了公法学的理论基点是职责本位论,进而探讨了职责本位论视角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方世荣教授主张在依法行政的背景下,行政机关的决策应当转化成行政法。杨海坤教授认为行政决策要实现科学民主,必须保证社会公众的有效参与。徐继敏教授提出在地方政府权力配置上应当向基层政府倾斜。行政体制改革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是与会学者关注的焦点,杨建顺教授认为参与型行政是增强转变政府职能的可接受性,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郑传坤教授提出加强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王宝明教授主张法治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的战略选择应当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

此次年会还专门安排了7场14人次的学术报告会,姜明安教授、马怀德教授、江必新院长、方世荣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刘志新主任、银监会黄毅主任、沈荣华教授、王周户教授、杨海坤教授、雄文钊教授、杨建顺教授、金国坤教授、王宝明教授和陈宏光教授先后作了主题报告。薛刚凌教授、冯军研究员、朱维究教授、刘莘教授、叶必丰教授、王克稳教授、张泽想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许安标主任、高存山主任、胡肖华教授、周佑勇教授、国务院吕锡伟司长、王学辉教授、李殿勋主任先后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通过本次年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引起了我国行政法学界的进一步关注,并且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与会专家学者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大会倡导行政法学应当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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