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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鼓励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根据《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基金章程》,首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了。为方便同学参加评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的评选原则是奖励优秀、科学公正、严格筛选;
二、 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于每一评选年度的下半年完成;
三、 奖学金授予对象的范围为在教学科研单位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与三年级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
四、 奖学金每一评选年度授予15名硕士研究生、5名博士研究生(全国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额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奖学金额为每人5000元;
五、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功课占功课总数的85%以上;
(三)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有一篇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请本校行政法专业二、三年级的同学积极参与评选推荐。
行政法导师组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