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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与我国公法学的发展”研讨会实录(一)

作者: 时间:2008-6-17 21:12:49 点击: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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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行政审判目前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机遇有四点非常理想,一个是国家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十六大报告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无论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怎么样来促进?其中行政诉讼法的第二项职能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第二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尖锐的和谐社会中的问题就是官民矛盾。行政诉讼恰恰是要调解民告官,解决官民矛盾的一个有效的法治的促进。第三点我们参与国际竞争,加入了世贸组织,国际的硬约束,中国是三条底线,法治统一,透明度,司法审查,其中司法审查,你看我们制定反倾销、反补贴的条例,当时也要征求世贸组织的意见,当时提出的意见是司法救济途径在哪里?反馈回来我们又提出了司法救济,这两个条件得以顺利的通过。而且国际的硬约束我们感觉到对于国家内部的依法审判、行政诉讼、依法诉讼的重要的推进。加入世贸组织第二年我们出访,美国问中国的最大的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怎么确保法律实施?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中美法律交流的主题就变成了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事实上这里指的是政府归置这一块的透明度。这种许可的透明度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高速,美国企图通过这种高速的发展介入中国的内部审查,它要知道你许可管制的标志是什么。第三就是司法审查,我们现在也受理了反倾向反补贴的案件。第四点就是当和国家对于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的空前的关注。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就依法行政和行政深把专门做了三次批示。中办、国办紧接着下发了文件,这在中国的行政审判史上不曾有过,这是有利的条件,也就是整个国内的环境,执政党的环境和国际环境的机遇。但是同时行政审判的挑战是,案件类型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行政诉讼法之初的治安案件、土地案件,目前行政审判前三类的案件,根据2007年的统计是城建、自然资源、社保。第二群体性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群体性涉及到土地的争议案件,拆迁案件,企业改制案件,拆迁案件。第三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第四行政审判的效率问题,其中申诉率、撤诉率、改判率等比民事诉讼高。第五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我们国家是自说而下的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的改革,这种情况下,司法制度的自上而下呈递减的趋势。有这么一个话,宪法也审不了宪政。挑战的最主要的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的需求司法的期待和审判的司法能力存在着差异。
    第三点行政审判中的五权对立,行政救济的推进。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全国人大重心的转移,中国正在向社会法转变。这就提出国家要提出两法善治,要关注民主。社会法的本质是政府给付,公民受益。在诉权上我们涉及到了原告的主题资格已经从以往的原告主体资格比较直接的已经发展到了借用第三人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来进一步界定原告的主体资格,既然是社会法,这时候不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这是一个新的信息。第二是适合被告,适格被告里进一步发展为如果上一级政府的意志已经概化,如果行政判决无法执行。第三是管辖,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规定了管辖。和民事诉讼法是相悖的,行政诉讼是一审有可能提及管辖,有可能是加大异地管辖。申诉按照行政诉讼法依然是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已经从刚才萧老师讲的,应松年老师也提出了11条的第8项,已经从人身权、财产权发展到了除了政治权利意外的其他权利,比如说劳动权、教育权、知情权、查询权等。第二点是胜诉权,法律适用里我们国家立法的步伐在逐步的推进,比方行政处罚法规定了无效和可撤消行政行为首次在这里出现。物权法定原则等这些规则随着中国立法步伐的加紧,在行政审判的法律规则适用中,在适用规则的选择权上、识别权上有进一步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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