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制定之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展的里程碑,就是我们对于新宪法的大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中国宪法学有辉煌的时期。那个时候真正的宪法学,也就是中国法律界只有宪法是显学。报刊杂志的文章连篇累牍,我个人都有一百多篇,因为在长达两三年间大量的文章,专著全国不下四五十部,当时的宪法是真正的显学。现在其他的学科成为显学了,但那个时候,因为改革开放还没有真正的开始,民商法等其他的法学地位还相对比较低。他们那时候要发表文章要找我们来,我们也有令人骄傲的辉煌时期,我们宪法曾经是个显学。 之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经济立法以及配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宪法一步一步的走下坡路。到现在来讲,宪法学成为宪法学的悲哀,有的说成为宪法学的宿命,这样的一些不是很乐观的情绪笼罩着宪法学。在这个问题上来讲,我们作为宪法学本身来讲,我不太赞同很消极的态度。我们宪法学不仅在82年以后的这一段时间有过辉煌的经历,而且我们在宪法学的研究上还做了一系列有益的研究,这些研究来讲,至今看起来我们应该进行认真的总结。 首先在1982年宪法之后,我们在宪法学的基础上,逐步的创立了行政法学。在宪法学,1982年我们是第一批开始从事行政法。我因为没有从一而终,后来又转了。行政法学当时在于光远同志的组织下,组织了一次非常有益,在今天看来也是有很大成就的政府体制改革。刚才薛教授提到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不仅北京,还有外地企业都有关于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美洲、亚太、中东日本一系列国家的各方面的观点,组成了一个非常浩大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我们看来,我们至今还可以汲取很多的经验。这是对于行政法的发展,宪法学开始的时候把行政法也送上了一程。但是后来行政法在座的专家奋发图强,把行政法打造成一个很有品牌的优秀的学科,但是在开始的时候有这样的过程。 我们在宪法学研究中,也并不是说完全是一种没有佳绩可言的。我们在宪法中在几个方面曾经率先提出来一些理念,比如说反腐败的问题,这是我们在90年代初期必须来的。当时的政治话语只能讲不正之风,如果反腐败提出来,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我的一篇文章写的是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时候,一个编辑看到这个文章手吓得直哆嗦,声音都发颤,他不能接受。后来经过全国新闻界共同努力,把反腐败的宣传上得到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在90年代初期,就我个人来讲,1996年我曾经向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农业部正式提出建立大部制的设想。国外考察大部制,我们在现在的前十年曾经提出来这样的一个,我们在人权领域的研究中,我们感谢法学理论专业,在人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人权问题上,我们接触了一个非常要害的问题,就是反酷刑问题。在我的专著出版以后,引起了意识形态部门,科学研究部门的强烈的关注,前后组织了几十位专家长达几年的审查,但是最终因为这样的一个观念,毕竟有各种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到现在也被社会所接受。宪法学的研究并不是无佳绩可言的事情,我们应该提高这样的信心。 至于宪法学的发展来讲,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发展迅速和迅猛。在座的中青年,包括上午老一代的宪法和行政法的专家,就是对我们宪法和行政法的最好的见证。我们在1978年77年,宪法刚刚恢复的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这些的学校以外,我们很少有宪法学和研讨会。我曾经记得1983年北京大学肖军教授要评教授的时候找到张永义老先生要写鉴定,张永义老先生把我找去了,说您给写一写。肖云教授的评比文章都是我给做好的,然后张永义老先生给签的字。我们的人才很少,队伍刚刚建立,当时除了张永义教授是个教授以外,还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教授。至于我们的博士教育来讲,也是经历了一个过程。在1984年的时候,中央曾经设想用传统的师带徒的形式来发展法学高层教育。国务院规定,考古学的夏宇先生、经济学的邱地心、哲学的于光远、法学家张永义,四位老先生一人带一个徒弟来传宗接代。只有我们四个人,我是和张永义老先生,最初是师徒关系。但是多年以后,中央决定老师开始博士生教育,从1985年,我们在座的很多都是第一批的法学博士。那个时候的答辩也是非常简单的,没有什么考试。现在的答辩阵容非常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