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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与我国公法学的发展”研讨会实录(二)

作者: 时间:2008-6-17 21:14:43 点击: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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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30年的立法进行回顾,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问题,立法从实际出发。这在处理立法和改革关系的时候,我们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困境和问题。立法的重要的内容是从实际出发,这指的是立法工作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把它作为基础和出发点,把已经成熟的经验用法律规定下来,通过立法来解决实际问题。用社会实践来解决立法的问题。立法从实际出发,最重要一点的含义是要从改革的实际出发,要服从和适应改革的需要,反映改革的精神。当代中国处在改革时期,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的两大主线。我们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立法的改革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问题是我们法律的前瞻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第二是授权立法相对扩大,也存在不少问题。第三是法典化的进程比较慢,我们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和实际发展,尽量通过法典来立法,但是社会的诉求也是一直不断的出现。但是30年的历程中,立法进程和改革的实际情况不是很相符,民法典到现在也没有制定出来,只能先制定单行法律。改革也因此遇到了一点阻力。第四立法和改革存在着密切关系,使立法相对比较粗疏,但是立法的具体和操作性不太强。这是将来需要克服的问题。
第三我们的30年的立法一个很值得说的问题,就是立法的民主化取得的重要进展,但是立法的民意真实反映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我们的民主应该从四个方面看,第一立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在立法中凡是重要的问题,都将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第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法院的制度由一审制变为三审制,一审制改为二审制改进了人大的审查制度,二审改三审没有这个重要。第三是我们的立法建立了常委会审阅的各种会议制度。第四广泛听取各方面的立法制度。对于民意的反映有一些欠缺,主要有这样的内容:对于民意的立法反映不够及时,医疗、教育、住房等存在很久的问题,我们没有从立法解决问题。第二在传统的部门组成人员内部如何听取意见还有一定的空间,我们的很多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何使这些意见上升为法律。第三如何使大家在立法中的意见最大限度的真正的符合和反映民意,这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从现实和法律上看,我们都代表着人民的利益,有的仍然没有反映大多数人意愿。如何使得立法的意见反对更大部分人的利益,这是一个重大问题。第四如何妥善的处理好里的民主化科学化的关系。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民主的未必是科学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接近正确的。我们的立法虽然经过了民主的程序,但是这个民主的程序是个过程,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民主的程序是个过程,能不能结果到达科学化?立法虽然经过了民主的程序,但是立法的结果并不是科学的。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也是立法规定的,但是不是科学的,这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科学管理框架也是涉及到更多的。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松山,他不远千里的来到北京,五分钟有一些残酷。下面请三位评议人,请王广辉教授评议。
   
王广辉:陈教授的中国宪法学30年的亲历者,结合具体的事件对30年中国宪法的发展做了高度的概括和回顾,在这个基础上谈了个人的体会。通过回顾和体会可以看出,中国宪法学进入辉煌,对于目前的情况我感到忧郁。关于体会方面,陈教授提到,宪法研究能不能超出时代的政治观?这是中国宪法学在当前发展说面临的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超出时代的政治观,不仅要有法学的思维和法学的语言来研究宪法的问题,是完全由政治的话语政治的思维来研究,实际要体现出宪法这个学科的各种问题。历史上发展,宪法学和政治学和政治经济学建立都有一个过程,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非常重要,今后在宪法学的研究中,确实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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