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反思为什么会导致这样一个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改革已经到了自己头上了,限制别人容易,限制自己现在确实是一个很困难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改革最大的问题是对于权利的不服从,你要把权利机关约束住,他不想接受这个,这是我们最大的难点。再一个,我们建国以后,尤其是我们实施十三大以后,我们在改革中,本来我们对改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十七大报告,改革一定要与改革相配套。但是六四以后我们忘记了十三大报告的东西。小平东西讲过十三大报告一个字不能变。我们的改革如果不与法治建设相配套,我们仍然会导致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影响了我们组织法治的建设。因为严格的说,组织法的建设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六四事件以后,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限于停顿,在很多领域反而在退步。政治体制改革没有顺利进行,没有按照小平同志说的经济体制改革到一定程度一定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否则经济体制也不能推行的教诲,这对于组织法治的完善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还有就是学术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反思我们制度层面是一个方面,我们学术的研究,因为长期得不到官方,得不到立法机构的回应,大家觉得研究也没有用。不仅仅文章少,著作少,连我们的教材体系也给改了,最后就是逐渐的萎缩了。行政组织法几乎淡出了行政法学研究的主阵地,理论上是不正常的。 最后一点,一个建议,我觉得十七大报告为我们下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我们的组织法治建设提出了很重要的目标,我在242页有一个想法,是不是要按照十七大的精神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使我们的成果随着法律的完善法治化。我们行政法学界也不能忽视对行政组织法研究,不能长期得不到官方的回应我们就不搞这个研究,这也是不政治的。谢谢各位。 齐小力主持人:谢谢沈教授的发言,第二位发言人是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题目是论国务院机构的调整和依法规范,欢迎任进教授发言。 任进:感谢主持人,感谢会务给我这个条件,按照研究会给我布置的任务,让我谈一下这次机构改革和将来立法规范的问题,国务院组织法,我总觉得是游走在宪法和行政法领域。我谈两个问题,一个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再一个是国务院机构的依法规范、依法行政,国务院机构的一般的情况。 大家知道,对国务院行政机构来说有两个看法,一个看法是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应该是四个部门,如果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应该分为六个部门。如果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的角度来说,还增加了直属各个机构,准确的说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是这样七个部门。还有就是一班人马两个牌子。国务院行政机构和国务院机构不同,国务院机构包括直属事业单位,我们知道事业单位是14个,14个里面有两部分,一个是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包括中国科学院,还有就是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气象局、地震局、银监会等,还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已经进行了五次,这是第六次。有三个根本性转变,2020年要进行新的管理组织,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六个要求放在第一个,权责一致。 大部制结合了我们的实际情况,也结合了西方比较发达国家的情况。我们看法国,它是真正的大部制。再一个是英国的17个,也是大部制。有的是地方制,有的放在地方处理就可以。再一个是联邦制,有的联邦制放在联邦在处理,有的放在地方处理。再看美国,美国15个内阁功能,还有独立的机关。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对不能太高。日本也是,日本有11个省,实际上也是一个大部制,什么事情放在地方来处理。日本有很多的外局,实际上处理了很多部门的决策,我们这次修改的很多西方国家的经验,我们学习行政管理要向西方国家学习。 |